主题: 本市JG医院的一场手术手术引发的~······

  • 浪爷字号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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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4/14 11:55:51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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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路过JG医院门口,发现好多人围观,隐约看见横幅什么的,于是驻足了解了下:发现是由一场手术所引起的“血案”。说本市已居民,女,47岁,发现身体不适后至JG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胆结石,说只需一小小手术即可,结果乃,手术后患者感觉不适,出现头晕、呕吐等现象,最后就离开了她亲爱的家人!!!!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找医院解决。解决无果,不得以用此方法伸冤!!
其实我想说:胆结石真的只是一小小手术,怎么就出现如此情况呢~
说明我们嘉峪关的医疗资源真的是很落后。
其实我想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认定。
其实我想说:患方如果发现或怀疑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可以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二是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以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在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过程中,患方有权要求复印和复制病历资料;对其他病历资料或证据的封存和启封,患方应当在场;对已经死亡的患者,在死因不明,或医患双方对死因有争议时,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尸检。
当然我也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与这种做法,但是,这做法不科学。
其实我还想问:在这次时间中,劝解的警察为什么暴力执法,这让我感到很恶心,(图片我就不上了)解决这样的突发事件,用暴力的手段说明你们警察无能,你的政治觉悟还有待提高,能明白你们平息事件,维持稳定的迫切心情,但你们做的真不怎么样~··
最后我只想说:酱油太多,瓶子不够!
  
  • ……
  • 发表于:2014/4/14 19:51:07
  •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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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逝者安息,家属节哀。愿法律公平公正的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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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粉不深匀,闲花淡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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