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本市JG医院的一场手术手术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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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楼(边城暮雨)的帖子如果公民的法律意识更强,如果国家的法律更威严,如果让每一起违法的成本更大,相信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就能得到更多的保护。 好多人在法律对自己有益时强调法律,在法律对自己不甚有利时又强调人情世俗。 法律就想是一个橡皮泥,希望捏出自己想要的形状。 何时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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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楼(我想柔情 似你母。)的帖子 如果更多的人都像您这么理性,医患关系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我们从各种文学作品或影视剧中看到,患者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请来的先生也好,郎中也罢,如果告诉家人准备后事,家人不但要把郎中礼送出门,还要奉上诊金,放在现在,有可能吗!家属还不把医生的脑袋拧下来。面对明知救治无望的人,医生要用上各种手段,插了几根管子,压断了几根肋骨,满嘴是血,四肢扎针,弄得青一块紫一块,家属也知道没救了,就在中间挑医院的毛病,逝者死得毫无尊严,活人从中得到了什么呢?在1994年左右,本市某医院也发生过类似的是,50岁的男性患者,开腹胆囊切除,整个手术过程非常顺利,家属也很满意,但第二天病人突然昏迷了,CT结果显示,脑瘤破裂出血,病人很快就去世了,家属很理性的把逝者安葬了,没有找医院的任何麻烦。 对该患者,我表示沉痛的哀悼,毕竟只有47岁,突然离世,家人接受不了,相信医院也不能无动于衷;但如果患者有潜在的病患而未被发现,手术只是一个诱发因素,那么这种危象迟早是要爆发的,只是地点不一定就在医院。科学的态度就是尸体解剖,对家属和医院都是负责任的做法,如果尸检了,能人医方积累经验,促进医学的发展,也能让别人受益,可是现在多认为是对逝者的不敬,很难做到。 号称的文明古国,我们离文明真的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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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过,求真相。请不要落井下石,恶意诋毁医务工作者。 2、酒钢医院为嘉峪关市的百姓健康的付出和努力有目共睹,出现这样的情况谁也不愿意。 3、请家属通过正当的途径表达诉求,以上做法明显不合适,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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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死者为大。逝者已矣,生者何堪!真切希望酒钢医院尽快给逝者家人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法,好让逝者尽快入土为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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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具已经发生,千万别冲动,要理性对待医疗,依靠法律程序解决,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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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说法,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家里的顶梁柱不在了,那这个家还会好吗?也许患者家属并不想闹大的,但是医院也一直没有个说法!这事小吗?医院非得等到星期一上班的时候再说?再者说事发至今,患者的主治医生一句话都没说,这让患者家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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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旁观者我也大概了解情况,死者是星期六早上八点多死亡到下午医院都不管不问。一条人命呀就这样死在医院里家属不知所蹉只好买来花圈摆在医院里,医院这才着急找人来和家属协商说是周末推到星期一调解中心解决,家属只好闹出一系列出格事情确实有些过头,可做为亲人怎么能不急。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冤死 , 死者死不瞑目 。 就像医院所说, 病人既然有高血压, 为什么还要做此手术???总之,胆结石这么小的手术,一个活生生的人术后就死在了酒钢医院,这是事实。病人要是不进此医院可能什么事也没有。既然出现了这个事故,就应该及时解决,给逝者和家属一个合理公正的说法,好让死者早点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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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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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有时候在所难免。做一个医生真的很难啊,尤其是人命越来越值钱的今天! 事情已经发生,不想看见的后果既成事实。亲戚或余悲,他人亦难受。有些离愤行为不但无济于事,还会把事情闹僵。大家在这里把医院骂死,人已经不在了,骂的风吹了,疼痛还得患者承受,不如劝患者家属们清醒头脑,理性对待(当然不可能很快就恢复理性),和院方好好协商谈判,或者走法律程序,采取能经济补偿的办法,把损失和悲伤降到最低才是唯一的正事!希望院方必须能够负起一定的医疗责任! 生命,咋这么脆弱啊! 逝者安息吧!生者保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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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楼(向日葵。)的帖子不错个屁,酒钢医院一直垃圾的不得了!出事后主治大夫与护士全跑没影了,医院一直推,说周末领导不上班,周一给说法,现在呢,啥都没给,就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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