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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3/14 9:22:23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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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晚10点半左右~家里一位至亲之人在家门口遭一醉鬼,毫不认识~无冤无仇~!但他却借酒疯,给我家人头部一板砖~致其头骨骨折,去了医院我们自己先垫付治疗及住院费3000元,随后医院又要3000元费用,我们就打电话叫肇事者来解决交钱,他确叫我们自己先垫付,到最后再跟我们一起算费用!最后在我们再三要求下,说他交完钱后给他打条子签字,他才来交了医院所要的3000元费用~!
我想知道,酒醉肇事跟正常肇事是不是应该负同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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