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自知之明
+ V4 n" L# z, b+ P2 n 采取适合自己的方式,参与志愿服务,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情,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有理由为自己的付出和付出的成果感到骄傲。然而,人贵有自知之明,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该明确地认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和可能存在的不足,清醒地看待自己,看待自己为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沾沾自喜,不能因为为社会、为他人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善事就得意忘形,否则不仅影响自身发展,也会有害志愿服务本身。
I+ V+ @ ?7 \( z5 h1 l% ] 因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一般的志愿者大,所以,本文着重探讨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自知之明,并以自勉。
[6 t0 v6 G( v, R 作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该有这样一些自知之明。
h1 G! I! z# _* R( F: n) x- P一、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是最优秀的社会成员
* S g& z% [5 M+ m0 Q* T& m% l. s- ?) @% F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为社会的贡献值得褒扬,然而,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都应该清楚,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是社会成员中最优秀的。
9 K- s: W% X# o5 u% A" Z/ _& C" u$ h1 S3 n. `* e 许多人从事或参与志愿服务,许多人没有从事或参与志愿服务,没有从事或参与志愿服务的原因很多,或者是因为缺少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或者对志愿服务的不了解,或者是因为受过欺骗,或者是因为有些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行为让别人产生怀疑等。而且,许多人做了好事并没有主动地说出来。不从事、不参与志愿服务不代表别人没有爱心,没有说自己做好事的经历不代表别人没有做好事。所以,不能因为别人没有从事、参与过志愿服务,或者没有表明自己从事、参与过志愿服务,就看不起别人,不尊重别人,以为别人缺少爱心,以为别人的品质有问题。一个人,只要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应该得到别人的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能因为自己是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而看不起其他人;不能因为自己是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而有道德上的优越感。
6 v" ~+ u, ]9 h; H3 @+ n* R* E7 e 社会是有分工的,个人的素质和能力是有差异的。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是在为社会做贡献,其他没有从事、参与志愿服务的人也在做贡献,其他人的贡献未必就比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贡献小,而且,可以肯定地说,许多从来没有从事、参与过志愿服务的人的贡献比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贡献大,许多从来没有从事、参与过志愿服务的人的贡献比志愿者和志愿者负责人优秀。即使是一些受志愿者帮助的受服务对象,他们中的很多人素质和能力都很强,对社会的贡献也大,不能因为他们存在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不能因为他们受到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帮助,就看不起他们,就拿他们无所谓,不重视。
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未必是组织中最优秀的志愿者
9 |1 E0 i J& f% t' p 成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渠道很多,有的是上级任命的,有的人志愿者选出来的,有的是在活动中自然产生的,有的是因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自然而然附带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未必一定是所在志愿者团体中最优秀的人员。
8 `* ^* t1 D2 E7 H( _( ~/ z) e) s* ^5 ]0 [; e# e; f n/ Q- ~. q 许多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品质和境界未必就比一般的志愿者高,有的甚至还不如一般的志愿者,甚至离一名合格的公民都有差距,却由于某些原因而成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这是笑话,也是现实。无论因为什么原因而成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无论是品质高尚,还是一般,都应该努力地锤炼自己的品质,尊重自己所在团体的成员,不能因为自己是组织负责人而对团体成员有道德上的优越感,更不能傲慢、狂妄。
从事、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需要有一定的能力,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更需要有一定的能力,而且许多方面的能力应该比一般的志愿者能力强,然而,事实上,许多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能力未必就比一般的志愿者能力强,成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未必是以能力为标准的,成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代表自己的能力就一定比一般的志愿者强。换作另一个人来做,可能比现任的做得更好。况且,能力是在不断变化的,现在能力不强不代表以后能力不强,有些志愿者能力的某些方面暂时比不上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代表就永远赶不上,许多志愿者就是在志愿服务中和社会实践中能力得到提升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能因为自己是负责人就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就比一般的志愿者强,而对别人的意见和主张不尊重,不重视,不思考,不研究,断然拒绝,甚至看不起别人,这是非常浅薄的,也是非常有害的。
5 j5 d. }5 d, h( Z8 |; e8 r# z三、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志愿服务意识未必最强
% U. x8 w" l+ z, M4 j: r, L 志愿服务服务意识要通过具体的志愿服务行动来表现,志愿服务行动要体现志愿服务意识,两者还很重要。相比较而言,最重要的还是志愿服务意识。只要具备了强烈的、稳固的志愿服务意识,在很多时候、很多条件下,都会想到志愿服务,都会想到怎么从事、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都会想到怎么将自己从事、参与的志愿服务做得更好。反之,如果志愿服务意识不强或者根本就不具备志愿服务意识,从事、参与志愿服务的主动性、持久性和有效性都是有限的。
作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该明白自己的志愿服务意识未必就比一般的志愿者强,当然,此外,还要明白自己到底有没有志愿服务意识,自己的志愿服务意识到底有多强,自己通过外在行为表现出来的志愿服务意识到底有多强。在不影响或不过多影响自己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情况下,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自己真地尽力了吗?在志愿者组织的发展中,自己真地尽力了吗?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中,自己真地尽力了吗?在志愿服务中,在志愿者组织建设中,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中,自己有没有放任过自己或纵容过自己?有没有因为自己行为的不严谨、不负责而给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事业造成过损失?
% h5 a. X+ u$ o$ `# h. G0 W& k2 `4 U! {8 o* w 特别是,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在将要离开组织负责人的岗位时和离开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岗位后的表现,更能反映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志愿服务意识。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在将要离开组织负责人的岗位时,有没有做到善始善终?有没有将应该完成的事情完成好?有没有将应该交待、应该交接的事情及时交待、交接好?在离开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岗位后,有没有继续采取适合自己的方式,从事或参与志愿服务?有没有在可能的情况下,继续支持、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如果没有,自己的志愿服务意识到底有多强,就应该很清楚了。而且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在任期快结束,还没有交待、交接时就放手不管,听任组织涣散、成员埋怨;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离开组织负责人的岗位后,根本不想着如何采取适合自己的方式从事、参与或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反而老大自居地轻视后来的志愿者,真不知道这种轻视的资本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