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贾君)新华社区组织辖区服刑人员进行网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专题学习。
在学习教育中,社区通过网络形式组织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执行,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制度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社区矫正法明确,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通过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促其在社会化环境下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悔罪意识,消除重新犯罪因素,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决策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工作人员强调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有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外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定位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确保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